第三世多杰羌佛 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 (摘自第三世多杰羌佛原法音開示) (七之七)
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
第八號公告
第三世多杰羌佛
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
(摘自第三世多杰羌佛原法音開示)
(七之七)
第七十四條,認脫離菩提心之師。你的師長已經脫離了菩提心,不以菩提心修行,你還去認同他你就錯了,無論是什麼身份之師,包括法王、尊者、大仁波且、大法師等身份稱謂,只要他脫離菩提心他就不是好的上師,就是已經落入邪見之假聖德了。
第七十五條,認持大法王認證文定是真聖。假使某個大法王寫了一份認證文給某人,或者兩個法王寫了一份認證書給這個人,就認為這個人一定是真的聖者,這是不對的。要看那個認證是勝義的認證還是世相的認證,還是觀符、測卦、打水造型、轉糌粑丸等等,要分清楚。世相的認證,有認證準確的,也有認證偏離失真的,因此世相認證並不能確定就是聖者,也不能確定不是聖者。就算是認證合法,也要看被認證者是否犯有一百二十八條邪惡見和錯誤知見。只要行持合乎一百二十八條知見的鑒別,就算此人沒有持認證書,他也是真正聖德無疑。
第七十六條,認不可超渡惡鬼。認為只要是惡鬼,絕不能超渡,有這樣的認為,就落入錯誤知見。惡鬼要超渡,不管他有多兇惡,他一樣的是眾生,凡一切眾生皆我們修行人慈悲的對象,而且要早早超度,以免他傷害更多好人。
第七十七條,認魔妖不教化必誅殺。只要是魔和妖,就認為必須把他誅殺了,這樣的認為是錯誤的。魔妖一樣的要教化,一樣的要誅殺。實在無法教化,他又要殘害眾生,當誅殺之,如果有一線教化之機,必須盡力教化不可誅殺,魔妖也是眾生啊。
第七十八條,認夜叉鬼子母不需供食。認為我們不能給夜叉和鬼子母施食子,這也是錯的。夜叉鬼子母一樣的要施食給他們吃,他們一樣的是眾生。只能說他們知見邪惡,我們要教化他們步入正知正見,利益眾生,要想辦法攝化他們,供養他們,讓他們感動,改惡向善。
第七十九條,認學法聞法人必拿錢換。從古至今都有這種現象,學法的,聞法的,進廟的,首先要拿錢來才行,不拿錢來不要聽法學法。以前我在有些寺廟裏經常遇到這種情況,動不動就問:“今天你拿來供養沒有?沒有供養你不要進去啊,你沒有拿錢,不要聽這講經說法,今天是有供養的進去啊!有供養的才能進灌堂飯堂去吃飯,其他的不可以的啊!”這很糟糕的,因為眾生有富裕的有貧窮的,我們要關愛他們,乃至他們實在貧窮,我們還要拿錢給他們,我們不能說必須要他們拿錢才能學法聞法吃飯,這是不正確的,絕對不可以。
第八十條,認聞法者輕慢法音。聞法的人,輕慢法音,隨隨便便,認為反正不用拿錢換了,我就不給供養了,我什麼都不管了,我無所謂了,我就隨便聽就是了,這是輕慢三寶。輕慢法音,就憑這個罪就不能成就。佛法多麼的珍貴啊,怎麼能輕慢呢?你能幫助一點就要幫助一點,但若你實在困難,沒有供養照常應該聽法,聽一次可以,聽一百次,一千次都可以,師父都會幫助你。但如果你有能力,卻同樣自私狹隘,把佛法看得不如你的世間法,你同樣可以聞法,但是你已經種下了成就不了的緣起種子。
第八十一條,認師把壽命轉給弟子。這是常有的歪門邪說,說本師我修法把壽命轉給你,或者轉給你的家人某某了,所以他才活下來,現在這個業力是我在承擔的,這種說法是錯誤的,不成立的。師要轉壽命給弟子,可以轉,他轉得成轉不成那是他的心意,他不能給弟子講,因為這是為師者的修行,但實際上因果上是很難轉成的,而應該教化弟子修行自轉。只要是認同師可把壽命轉給弟子,無論師或弟子,都是錯誤知見。
第八十二條,認受學名寺定高僧。認為只要這個人是從某個千人大寺院,或從幾千人的大寺院出來的,他一定就是個高僧了,或者看到他是第一名的頭榜拉仁巴格西就絕對是高僧,這是錯誤的。我告訴你們,此人不一定是高僧,說不定是個壞蛋或混蛋,或騙子,這不一定的,因為高僧是自我修行證道而成的了義實體境,僅憑他來自於哪個寺廟是不能說明問題的。
第八十三條,認拜學多師必是聖。認為有人跟很多師父學過,曾經接受過上千個灌頂,拜過一兩百位大師,說他修過拙火定、時輪金剛、大圓滿,而且還進入了時輪金剛的最頂部,證到了金剛換體禪,你就認為這個人一定是高僧。你太昏頭!你只從口頭聽講,你沒有依了義,你鑒證了他的頭頂科學檢驗開頂了嗎?神識出入自如了嗎?沒有證實就不一定是金剛換體禪成就者。為什麼不一定?原因很簡單,高不高僧是自己的修持,自己的修持不好,拜過多少師都沒用。所以只要認受學多師就是高僧,就是聖者,已經證聖了,這是錯誤的。
第八十四條,認女眾不如男眾根基好。認為女的沒有男的根基好的,只有男的根器是最好的,是錯誤知見。男女都有根基好的。
第八十五條,認小眾生不如大生命。認為救眾生的時候,先救大的眾生,比如那個牛先救,大象更應該先救,這個小鳥不忙救,這個螞蟻放在最後救,這是錯誤的。一定要眾生平等。
第八十六條,認不解經文空洞念誦。經文的義理不弄懂而只曉得在那兒念經,認為是很有功德的,這是不正確的,念經者首先必須學懂經文。
第八十七條,認借修道場佛塔法會私下斂財。借用修道場,修佛塔,開大法會,實際上自己私下斂財的,這種行為不能認同的,一定要逆反。
第八十八條,認利用布施救災款行貪。打著布施救災旗號大量積招資金,而私下把集的款項拿來自己貪得,這都是錯誤知見,無論是師還是徒弟,貪得一分一厘都是罪業,無論是執行者還是認同者都是錯誤知見。
第八十九條,認修行學佛必放棄勞動。有的人說,他現在為了要修行要學佛,乾脆不要工作了,辭職,只有這樣專心修才修得好,這是錯誤知見。真修行人無論處在何種環境,都一樣是依教奉行,並不是辭職專修才是依教奉行。
第九十條,認皈依後就是佛教徒。認為自己只要皈依了,舉行皈依儀式了,有皈依證了,那自己就是佛教徒了。不對的,皈依後並不代表就是佛教徒,皈依後殺人放火也代表佛教嗎?皈依後整天無惡不作,凌辱眾生,詐騙眾生,歪門邪說,傳播外道,也是佛教徒嗎?不是。要依於戒體行持才是真正的佛教徒,不犯一百二十八條邪惡、錯誤知見,才是純凈無垢的正宗優秀佛教徒,大修行德。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。
我們應該自己深思對照審查,是否犯有錯誤知見。如果有犯以上的錯誤知見一條或者兩條三條,要看這個所犯的輕與重,犯的哪一條,輕的三條,重的一條至兩條,只要你犯了不當下改正,你修任何佛法都不會有受用的!!!你要想得到任何功夫道力都是修不起來的!!!不會有實相顯現的,除非你是外道邪教,出顯邪法,但最後短命而死,打入無間地獄,除此而外沒有第二條路。
修行只有一條正道,如果犯了邪惡見和錯誤知見以後不及時改正,有可能就從那時起終生失掉正法,墮入惡道不得成聖解脫。因此,今天說到的這些邪惡見和錯誤的知見,這是絕對不能犯的,無論你學什麼法,屬于哪一派,只要你犯了邪惡見和錯誤知見,你根本就是一個外道人士,你根本就是一個未來的惡果報者,這是必然的、肯定的,十方諸佛一切菩薩皆如是護念此正知正見,凡犯者就成為毒害眾生及自我的毒瘤根種,因此必須告訴大家不可以犯。同時,要注意一個十分重要的認知,有人說“這一百二十八條不是我們這一派的教法,與我們無關。”如果你們有這樣的看法,就種下墮入三惡道的種子了。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無派別之分,是屬于佛教,不是教派獨有,是宇宙因果規律,應對眾生緣起緣滅、惑業因果的本質,故沒有教派性。我在這里給大家打一個比喻:認為毒藥和良藥與我們這一派無關,因為我們是賣布的,不是賣藥的,藥是醫院藥劑師的問題,不是我們要施用的。有這麼一個認知,你就大錯而特錯,雖然是醫院施用具體的藥,但藥性對眾生之作用、效果是無差別的,無論你是做其它任何行道業務,認吃毒藥無害,只要吃下,就會毒死。所以,無論任何教派,只要認或者是不認同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,就必須落入相應的因果的自然規律感報里面去。我再給大家舉一個在實修上的一種實例,有一個西藏來的仁波且,拜見了開初仁波且。西藏仁波且說:“我是正宗密乘教派四瑜伽某某派的,我是西藏第一瑜伽大師某某某某的弟子。”他對開初仁波且說:你認為佛教哪一派最高、最好呢?開初仁波且說:哪一派都好,哪一派都不好,知見正就好,邪惡、錯誤知見就不好。這個仁波且說:“你們這一派的一百二十八條知見我看過,我們瑜伽士跟它們是沒有關係的,我的拙火定不學一百二十八條知見,一樣生起溫來。”開初仁波且就告訴他:自己沒有派,只有佛教。在商談的過程中,後來他們兩人就施展了拙火定的鑒別,結果,開初仁波且還用出了體外修持拙火定當場給他人治療病立刻痊愈。在最後結束以後,這個瑜伽仁波且就問:“哎呀,我要怎麼樣才能有你這個功夫呢?”“注意一百二十八條知見”,開初仁波且就這樣告訴他。這位西藏仁波且當下很有感受,因此馬上進入知見的鑒別,不到一個月的時間,他的火溫就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了一倍,他說:“神了,我修了十六年的拙火定,都沒有這麼一個月的飛躍成就,我同樣修的是從前的法,原來,這一百二十八條知見是沒有教派性的、普利行人因果的規律性的法則。”這就是這個仁波且的感受。
我現在必須再次提醒大家:不可以落入其中任何一條,否則就白修行了。在《解脫大手印》裏面,關於邪惡見和錯誤知見一百二十八條也是其中重要之法的一個部分。我今天說法就略講到這裏。【弟子們: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!】我聽到你們這樣稱呼,我很慚愧,不要稱我第三世多杰羌佛,就以最平淡的稱呼“師父”就行了。(重新恭讀七之一)
相關鍵結﹕第八號公告 (08/25/2009)